一、業務簡介
為促進產業轉型與尋求商機,獎勵於臺中市舉辦會展、產業轉型、行銷活動及商機拓銷等,補助依法並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同業公會、臺中市政府許可設立之政府捐助經濟事務財團法人或經本局審認申請補助之計畫有助會展及產業發展性質者,且應為提案計畫之主辦單位。
二、114年度
(一)公告申請時間至114年3月4日、114年度總預算新臺幣630萬元,年度經費不足本局得不受理申請。
(二)成果及預期成效:114年度預算630萬元,累計核定19案計新臺幣481萬元。113年受理22件,核准22件總核定金額為新臺幣573萬元,總參與53萬385人次,估計創造新臺幣26億192萬元產值。
三、115年度
(一)受理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或經費用罄止(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相關經費俟115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核定補助,年度預算不足支應時,本局得不受理申請。
四、聯絡方式:
受理機關: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5樓
吳小姐(04)22289111#3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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