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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業務

壹、市管案場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一、業務內容簡述:本局於102年訂定「臺中市市管案場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作業要點」,以有效利用原有閒置空間,並自109年將太陽光電設置推動地點從公有廳舍屋頂擴大到公有建築物及屋頂、公有土地、學校或公園的球場、停車場均納入,擴大適用範圍,全面推動市管案場建置太陽光電,截至114年底累計完成821處案場完成設置,總裝置容量達到157.2MW。

二、相關法令:臺中市市管案場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作業要點。 三、聯絡窗口:04-22289111#31432廖先生。

貳、風力發電同意函

一、業務內容簡述:針對本市陸域規劃設置,核發籌設同意函,推動風力發電建置。

二、相關法令:臺中市政府核發設置風力發電廠同意函審查作業要點。

三、聯絡窗口:04-22289111#31432廖先生。

參、用電大戶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一、業務內容簡述:依「臺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第22條規定,公告契約容量800瓩以上之電力用戶,自公告日起3年內應於本市適當場所設置契約容量10%以上之太陽能、風能或其他綠能、節能設備。

二、相關法令:臺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

三、歷次公告:

(一)契約容量5,000瓩以上,於105年6月28日公告,計45家。

(二)契約容量2,000瓩以上,於106年5月4日公告,計100家。

(三)契約容量800瓩以上,於107年2月9日公告,計303家。

(四)契約容量800瓩以上,於108年12月24日公告,計59家。

(五)契約容量800瓩以上未滿5,000瓩,於110年9月7日公告,計41家。

(六)契約容量800瓩以上未滿5,000瓩,於111年12月6日公告,計21家。

(七)契約容量800瓩以上未滿5,000瓩,於112年10月17日公告,計25家。

(八)契約容量800瓩以上未滿5,000瓩,於113年11月20日公告,計46家。

(九)契約容量800瓩以上未滿5,000瓩,於114年11月27日公告,計4家。

(十)契約容量800瓩以上未滿5,000瓩,於115年9月3日公告,計18家。

四、聯絡窗口:04-22289111#31434王小姐。

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業務

一、相關法令: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二、相關表格下載網址: 「本局官網」:https://www.economic.taichung.gov.tw/1746619/Nodelist 路徑:首頁>登記專區>公用事業登記>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業務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及查核作業計畫網站」:https://www.revo.org.tw/ 路徑:首頁>申請認定>同意備案>檢附文件>申請應備文件下載

三、聯絡窗口:04-22289111#31424(張小姐)、31427(張小姐)、31440(蔡小姐)

伍、儲能系統認定業務

一、依據臺中市都市計畫甲種乙種工業區土地申請設置儲能系統認定為必要公共服務設施審查要點辦理。本府為執行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第1項規定,審查臺中市各都市計畫區甲種、乙種工業區申請設置儲能系統認定為必要之公共服務設施,特訂定本要點。https://lawsearch.taichung.gov.tw/GLRSout/LawContent.aspx?id=GL004222&kw=%e7%94%b2%e7%a8%ae%e4%b9%99%e7%a8%ae

二、聯絡窗口:04-22289111#31432廖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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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11-02
  • 發布日期: 2026-11-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點閱次數: 59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