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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申請書件之紙張大小,以A4尺寸為原則,請勾選申請變更事項,並加蓋工廠及負責人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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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臨時工廠變更登記比較表 |
廠名、工廠負責人之變更前/後內容皆須填寫,並勾選及填寫完整申請變更事項,備註欄(申請變更原因)亦須填寫,及加蓋工廠及負責人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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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託書 |
如非工廠負責人親自辦理,均應檢附委託書。 |
odt
wor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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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臨登核准公文影本 |
請加蓋工廠及負責人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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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變更廠房、建築物面積,請檢附變更前/後地籍套繪圖、變更前/後建築物配置平面圖、變更前/後建築物配置面積計算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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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變更廠地,請檢附變更前/後地籍套繪圖、變更後之地籍謄本及地籍圖、變更後之土地使用同意書(如所有權人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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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變更負責人,請檢附變更前/後負責人身分證影本、行為能力切結書、變更後之公司登記表及經濟部核准函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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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變更工廠員工數、用水量,請檢附變更前/後用水量說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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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變更使用電力容量,請檢附變更前/後產品製程說明、變更前/後機械設備配置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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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門牌整編,請檢附門牌整編證明。 |
備註:
1.檢附上開資料1份,影本均應附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工廠及工廠負責人印章。
2.上開資料如有變更前或變更後,請於文件上加註『變更前』、『變更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