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業務專區 > 市場管理業務 > 創新行政措施 > 114年創新行政措施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空氣清新暨用水維護計畫

空氣清新暨用水維護計畫

  • 計畫主旨

為改善傳統市集內空氣品質及營業廢水處理問題,透過輔導易產生油煙之攤商設置油煙處理設備、及鼓勵餐飲類攤商減少汙水產生,協助安裝油脂截流槽。

  • 內容及對象

臺中市傳統市集之餐飲攤商,於計畫期間內有意願更新或新置油煙處理設備、安裝油脂截流槽、淨水設備之攤商,最高各輔導金額新台幣2萬元整同時不得超過設備裝設總金額之50%。

  • 名額與時限

名額共5,申請時間為自辦法公佈後,至7/15依申請通過先後順序進行資源輔導,額滿將提前截止。攤商設備,於8/31安裝設完成,申請者將審核其裝設之必要性。

  • 執行辦法
  1. 攤商資格評選指標︰
  • 曾獲得樂活名攤評核星級,且本年度有意願持續升等者(例如:三星升等四星)
  • 於營業所在之傳統市集已開業經營滿一年以上。
  • 積極參與中央與地方政府之行銷活動或相關政策配合。

 

  1. 攤商資格稽核︰

攤商填寫申請表格後,需由所在傳統市集自治會或管理室會蓋章確認資格,確認攤商申請資格。並以傳真、EmailLine或郵寄至中國生產力中心(收件先後時間,以申請表送達中國生產力中心到件時間為憑)

 

  1. 輔導資格審核︰

執行單位收到攤商申請表格後,原則上將依照申請書面資料審核攤商所經營之品項,是否有油煙處理、排放營業廢水處理的需求。若有疑慮則逕行向該傳統市集自治會/管理室查證。確認無誤後,依照書面資料收到順序,於申請期間內依序登記申請輔導攤商資料,送交主管機關確認。

 

     4聯絡窗口: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邵小姐

       電話:(02)2698-2989分機0223402234@cpc.tw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4-24
  • 發布日期: 2025-04-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點閱次數: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