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業務專區 > 市場管理業務 > 創新行政措施 > 112年創新行政措施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傳統市集攤位提升改造計畫【活動已結束】

壹、計畫目的

本計畫旨在提升攤位之美學設計,協助有改善意願之攤商加強如攤商招牌、價格標示、商品擺設概念,提高整體攤位美學質感,進而提升整體市場視覺感受,希冀形成帶動整體市場攤商學習發展之契機與氛圍。

貳、實施方法

針對具提升攤位經營品質強烈動機與行動力者為主要推廣對象改造攤位,邀請專家學者現場輔導諮詢,加強如攤商招牌、價格標示、商品擺設概念,並挹注改造經費給予攤商實質幫助及改善動力。

參、實施內容

一、申請資格

 (一)基本資格:本市公有零售市場、合法攤販集中區之攤商。

 (二)優先條件:

  • 本年度需配合報名3星以上之樂活名攤認證者。
  • 具提升攤位經營品質強烈動機與行動力。
  • 未參與111年度傳統市集攤位提升改造計畫。
  • 若為連鎖品牌,僅接受同一品牌一家分店報名申請。

二、改造名額

輔導20名攤商進行改造,將依報名資料進行書面審查,若符合資格者超過20名則另召開遴選會議。

三、報名方式

 (一)符合報名基本資格之有意攤商請完整填寫本報名表、輔導切結書、112年度樂活名攤評核報名表及同意書,於112年5月19日前完成繳交。紙本報名請送市場管理室或管理委員會彙整後向經發局繳交,網路報名請將電子檔(附照片)寄至中國生產力中心邵小姐(02234@cpc.tw),以完成報名程序。

 (二)請確認需繳交報名資料:

  1.攤位輔導申請報名表

  2.輔導切結書

  3.112年度樂活名攤評核報名表(至少報名3星以上)

  4.112年度樂活名攤評核同意書

 (三)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2年5月19日。

 (四)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02)2698-2989轉02234 邵小姐。

四、輔導經費說明

 (一)改造經費包含攤商自籌款(自籌款不得低於3,000元),政府輔導挹注款以2萬元為上限(含5%營業稅)。

  1.改造總經費2萬0,000元,攤商自籌款3,000元,政府輔導經費挹注款1萬7,000元。

  2.改造總經費2萬3,000元,攤商自籌款3,000元,政府輔導經費挹注款2萬元。

  3.改造總經費2萬9,000元,攤商自籌款9,000元,政府輔導經費挹注款2萬元。(以此類推…)

 (二)本計畫旨在增加攤鋪之美學設計,故僅接受如攤位招牌、攤裙、價格牌、攤裙製作、牆面更新、商品陳列等攤位設計相關改造項目。個人生財器具、硬體設備等資產(如冷凍設備、POS機、監視器、鍋爐具等)不在本次改造範圍內。

 (三)為確保活動順利進行,自籌款3,000元須於攤鋪改造輔導執行前提撥至執行單位指定之第三方設計公司帳戶。

 (四)最遲須於9月底前完成,逾期視同自動放棄輔導資格。

五、遴選結果公告:112年傳統市集攤位提升改造計畫入選及備取名單如附件。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2-15
  • 發布日期: 2023-04-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點閱次數: 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