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沿革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原為經濟發展處,掌管本市農、林、漁、牧、工業、商業、礦業、公平交易、市場管理、農藥管理、水土保持、公用事業、動植物防疫及特定疫病蟲害等事項,所轄業務多年來雖略有變動,但仍以臺中市經濟發展相關事務為主。
民國99年12月25日臺中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遂將原臺中縣政府建設處公用科、工業科、商業科與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處產業發展科、工業科、商業科、市場管理科等業務單位合併改制為臺中市政府一級機關─經濟發展局。
本局現設有五業務科─產業發展科、工業科、商業科、市場管理科、公用事業科,分別掌管臺中市各項產業之經濟活動;同時另設有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綜合規劃科等幕僚單位辦理各相關事務。
二、局徽簡介
「經濟」意指金錢的流通,經濟發展首重生生不息,要有景氣循環,本局則負有推動大臺中經濟發展的重責大任。
圓形的錢幣為本局標誌的基礎,應用太極生兩儀的意義來表示景氣循環與經濟發展的生生不息;在代表景氣循環的雙箭頭上,藍紫色箭頭的「創新」為推動經濟邁向繁榮的原動力,金黃色與橘黃色所構成的箭頭中,下半部融入市民為主的服務理念,上半部的橘黃色箭頭則象徵經濟繁榮的成長景象,同時在箭頭頂端為本市臺中公園湖心亭的造型,代表著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以創新、服務塑造本市的經濟活力,推動本市經濟邁向景氣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