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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設立登記檢送之存摺戶名,是否一定要加註負責人姓名?

Q:公司設立登記檢送之存摺戶名,是否一定要加註負責人姓名?
A:公司申請設立登記檢送之存摺戶名,並無要求一定要加註負責人姓名,存摺戶名可為「○○公司籌備處」、「○○公司籌備處+負責人姓名」。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7-11
  • 發布日期: 2015-06-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點閱次數: 3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