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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網路商店或在網路上販售物品,營業項目應如何而定?

Q:開設網路商店或在網路上販售物品,營業項目應如何而定?
A:所謂網路商店係指透過網路虛擬通路販賣商品,而網路行銷、直銷或店鋪貨架等通路銷售方式係行銷之手段,其申請商業登記則與一般商店無異,至於營業項目則須視販賣何種商品而定,其營業項目代碼為F399040無店面零售業。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7-11
  • 發布日期: 2013-07-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點閱次數: 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