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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資料抄錄

 


應備書件


份數


注意事項


1.申請書


1份


僅限政府核可之公證機構申請。


2.委託書


1份


如由代理人申請登記者。


備註:


1.所送書件紙張大小,須以A4紙張、直式橫書、由左至右、由上而下、單面或雙面書寫。


2.電腦資料抄錄500筆以內新臺幣3,000元,每超過1筆另繳納新臺幣2元。


【請以郵政匯票繳交規費抬頭(受款人)為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5-07
  • 發布日期: 2021-05-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點閱次數: 2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