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書件 |
份數 |
注意事項 |
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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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記申請書 |
3份 |
動產odt 附條件odt 信託占有o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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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新整理之標的物明細表 |
6份 |
如為債務人、標的物內容、標的物存放地點等變更則應檢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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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核發登記證明書正本及副本 |
1份 |
含原核發契約書及標的物明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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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委託書 |
1份 |
如由代理人申請登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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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所送書件紙張大小,須以A4紙張、直式橫書、由左至右、由上而下、單面或雙面書寫。 2.規費新臺幣450元。【請以郵政匯票繳交規費抬頭(受款人)為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