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說明:
(一)本市計有65處公有零售市場(含公有超市),截至目前,本局公開標租或委託經營34處公有市場(含公有超市),足敷民眾採買需求。
(二)依本市公有零售市場出租及委託經營管理辦法規定(詳附件),本市公有零售市場出租者,以公開標租方式辦理;委託經營者,以公開評選方式辦理。
(三)臺中市公有零售市場出租及委託經營管理辦法規定,本局委外經營得以公開標租方式或委託經營方式辦理。另為進一步發揮市場委外經營效益,評估部分市場坐落地點佳、具商業競爭性及經營特色,102年度起,本局將部分委外市場改以公開評審方式辦理委託經營管理,由本局派任相關業務單位人員組成評審小組,公開評審最符合需要廠商,增加競爭機制,促使廠商提高投標租金金額,提升市場價值,並遴選符合在地需求廠商經營,增添市場營運多樣性。
二、承辦人聯絡方式:
- 標租或委託經營承辦(山海屯)/林先生,分機31538。
- 標租或委託經營承辦(都)/鄧先生,分機3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