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家戶於臺中市合法私有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獎勵補助其設置費用,降低因長距離輸電造成的能源損耗,減輕電網負擔,同時也有助於打造低碳環保宜居城市、促進太陽光電產業發展,提升光電系統普及率與設置量。
二、計畫期程
(一)受理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12月1日止。
(二)獎勵預算總額度:新臺幣3,600萬元,申請獎勵案件累積金額達預算總額度時,本局得公告受理獎勵停止申請。
三、其他補助相關事項已公告於本局獎勵及補助專區(網址:https://www.economic.taichung.gov.tw/3275815/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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