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汽車燃料使用費』已正式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或『養管費』),開徵金額、徵收區間及繳費方式皆維持不變,徵收期間仍為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請車主留意。臺中區監理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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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便民服務,政令政策,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4-17
- 發布日期: 2026-04-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點閱次數: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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