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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輔導計畫

  • 計畫主旨

為強化食品與食材安全,提供消費者食的安心與安全,遴選傳統市集食品類攤商,輔導取得如主要商品/食品檢驗證明,或商品品質特優佐證及食品溯源標示等食安相關證明,以提供攤商更優化的食品安全輔導。

 

  • 輔導內容及對象

輔導臺中市傳統市集食品類攤商,於計畫期間內最高各輔導主要商品/食品檢驗金額新台幣1萬元整。

 

  • 輔導名額與時限

輔導名額共10,申請時間為自辦法公佈後,至531依申請通過先後順序進行輔導,額滿將提前截止。攤商需配合中央評核前檢驗完成,申請者將審核其必要性。

 

  • 執行辦法
  1. 攤商資格評選指標︰
  • 傳統市集食品類攤商,以獲得3星樂活名攤以上為優先。
  • 申請業種:飲食、熟食類攤鋪、或攤鋪有販售生鮮食材(含蔬果、肉品)、加工食品等食材、食品相關品項者。
  • 於營業所在之公有零售市場已開業經營滿一年以上。
  • 積極參與中央與地方政府之行銷活動或相關政策配合。

 

  1. 攤商資格稽核︰

攤商填寫申請表格後,需由所在公有零售市場自治會或管理室、攤販集中區管理委員會蓋章確認資格,確認攤商申請資格。並以傳真、EmailLine或郵寄至中國生產力中心(收件先後時間,以申請表送達中國生產力中心到件時間為憑)

 

  1. 輔導資格審核︰

執行單位收到攤商申請表格後,原則上將依照申請書面資料審核攤商所經營之品項,是否有食品類檢驗的需求。若有疑慮則逕行向該傳統市集自治會/管理室查證。確認無誤後,依照書面資料收到順序,於申請期間內依序登記申請輔導攤商資料,送交主管機關確認。

 

  1. 聯絡窗口: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邵小姐

     電話:(02)2698-2989分機0223402234@cpc.tw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4-24
  • 發布日期: 2025-04-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點閱次數: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