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緣起
臺中有42處公有零售市場、17處列管攤販集中區,以及23處商圈,皆是眾多新興美食、各類潮流的發源地。鑑於本年5、6月辦理之「2023台中振興經濟-物調券大放送」帶來強大效益,為擴大行銷宣傳2023臺中購物節,於2023臺中購物節期間搭配辦理發放第三波物調券,總計發放45萬份,期增加購物節期間,物調券參與對象及提高整體規模、促進購物節收據、發票登錄金額,並活絡振興本市經濟。
二、執行期程
- 發放日期:112年10月26日(四)~10月28日(六)【視各場域營業時間調整】。
- 使用期間:112年10月26日(四)~10月31日(二)。
三、執行內容
物調券第三波於10月26日至10月28日發放,共計發放45萬份,於本市30處市場、17處攤販集中區,及23處商圈,共70處場域,以及3處區公所發放(可於78處場域使用)。提供民眾以現金100元,兌換200元之物調券,視各場域規模及會員數,以及將攤位數低於15攤之市場併同鄰近市場、攤販集中區合併券種。每場域預計各發放1,500份~18,000份不等之物調券,45萬份物調券票券價值達9,000萬元。民眾可於使用期間內,至物調券上所示之市場、攤集區、商圈使用購買產品。
本年於臺中購物節期間發放之物調券,總計至少45萬份,可於市集商圈流通逾9,000萬元,期提升購物節登錄金額,提振本市庶民經濟。
四、物調券第三波規則及兌換須知
- 每份200元,等同現金使用,使用不找零,僅限原發放地點消費,不可跨場域使用。
- 每人每次至多兌換2份,兌換請自備百元鈔,數量有限,發完為止。
- 應於期限內使用,逾期或損毀,恕不退換(費)。
- 各場域營業時間、發放時間不盡相同,詳細資訊請以本局公告或各場域粉絲專頁發佈為準。
五、活動地點
- 發放地點:30處公有市場、17處攤販集中區、23處商圈、大安區公所、石岡區公所、潭子區公所。
- 使用地點
- 38處公有零售市場(以攤位數15攤以上之市場,或具小型規模之市場為主):建國公有零售市場、第一公有零售市場、第二公有零售市場(併同篤行公有零售市場使用)、第三公有零售市場、第五公有零售市場、合作公有零售市場、一心公有零售市場、南屯公有零售市場、大進公有零售市場(併同大新公有零售市場使用)、小康公有零售市場、東光公有零售市場(併同東峰公有零售市場使用)、中義公有零售市場(併同何厝公有零售市場使用)、福安公有零售市場、豐原第一公有零售市場、東勢公有零售市場、大雅公有零售市場、神岡公有零售市場、龍泉公有零售市場、沙鹿公有零售市場、梧棲第一公有零售市場(併同梧棲第二公有零售市場使用)、大肚公有零售市場、烏日公有零售市場、大甲第一公有零售市場、大甲第二公有零售市場(併同外埔公有零售市場使用)、清水第一公有零售市場、清水第二公有零售市場、霧峰公有零售市場、太平公有零售市場、后里第一公有零售市場、后里第三公有零售市場。(總計於30處市場發放,可於38處市場使用。)
- 17處攤販集中區:逢甲觀光夜市攤販集中區、大甲蔣公路觀光夜市攤販集中區、中華路觀光夜市攤販集中區(併同平等公有零售市場使用)、忠孝路觀光夜市攤販集中區、昌平夜市攤販集中區、長億夜市攤販集中區、旱溪夜市攤販集中區、大慶夜市攤販集中區、清水五權夜市攤販集中區、捷運夜市攤販集中區、鹿峰夜市攤販集中區、華美市集攤販集中區(併同中德公有零售市場使用)、民意街文創市集攤販集中區、干城環保市集攤販集中區、梨山水果攤販集中區、金谷市集攤販集中區、明道花園城攤販集中區。
- 23處商圈:大雅學府商圈、東海藝術街商圈、大甲觀光商圈、大里中興商圈、太平樹孝商圈、后里泰安魅力商圈、豐原廟東復興商圈、新社魅力商圈、東勢區形象商圈、臺中港舶來品商圈、和平谷關形象商圈、自由路五金電料商圈、昌平皮鞋商圈、逢甲商圈、一中商圈、天津路服飾商圈、大坑商圈、繼光街商圈、電子街商圈、大隆路商圈、精明一街商圈、美術園道商圈、自由路商圈。
六、區域加碼
為照顧無公有市場之行政區居民,特別訂於10月26日下午2時,於下列3處區公所發放鄰近市場之物調券:
- 臺中市大安區公所-發放大甲第二市場500份物調券。
- 臺中市石岡區公所-發放豐原第一市場500份物調券。
-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發放豐原第一市場1,000份物調券。
七、活動亮點
購物節起跑日即是物調券發放日,民眾即刻使用物調券消費,並向攤商、店家索取收據或發票,於台中通暨購物節APP登錄消費金額累積5倍序號,除了購物享有等同5折優惠外,又可加碼參加購物節各種抽現金、抽好禮活動,台中購物節與第三波物調券合併,將會為民眾帶來全新火花!
八、預期成效
預期藉由本活動,吸引市民朋友以及外縣市民眾透過參與活動,更多機會認識本市傳統市場、攤集區及商圈之名攤、名店,並創造本市經濟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