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計畫目的
本計畫旨在提升攤位之美學設計,協助有改善意願之攤商加強如攤商招牌、價格標示、商品擺設概念,提高整體攤位美學質感,進而提升整體市場視覺感受,希冀形成帶動整體市場攤商學習發展之契機與氛圍。
貳、實施方法
針對具提升攤位經營品質強烈動機與行動力者為主要推廣對象改造攤位,邀請專家學者現場輔導諮詢,加強如攤商招牌、價格標示、商品擺設概念,並挹注改造經費給予攤商實質幫助及改善動力。
叁、實施內容
一、申請資格
- 基本資格:本市公有零售市場、合法攤販集中區之攤商。
- 優先條件:
- 本年度規劃報名3星以上或有意報名更高星等之樂活名攤認證者。
- 具提升攤位經營品質強烈動機與行動力。
- 未參與110年度傳統市集攤位提升改造計畫。
- 若為連鎖品牌,僅接受同一品牌一家分店報名申請。
二、改造名額:補助15名攤商進行改造,將依報名資料進行書面審查,若符合資格者超過15名則另召開遴選會議。
三、報名方式
- 擬定傳統市場攤位提升改造計畫,以發文方式函知公有零售市場自治會及合法列管之攤販集中區,由自治會/管委會轉知各自市場內攤商報名申請,並提供申請表格電子檔。
- 由攤鋪商填寫報名表,經自治會、管委會彙整後,於111年5月16日17點前繳交至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請確認需繳交報名資料:
1.攤位輔導申請報名表
2.補助切結書
網路報名請將電子檔(附照片)寄至中國生產力中心李小姐(02991@cpc.tw),以完成報名程序。
若需申請表格之電子檔可E-mail來信索取︰02991@cpc.tw。
- 輔導經費說明
- 改造經費包含攤商自籌款(自籌款不得低於5,000元),政府補助款以2萬元為上限(含5%營業稅)。
補助經費範例說明:
- 改造總經費2萬2,000元,攤商自籌款5,000元,政府補助款1萬7,000元。
- 改造總經費2萬5,000元,攤商自籌款5,000元,政府補助款2萬元。
- 改造總經費2萬9,000元,攤商自籌款9,000元,政府補助款2萬元。(以此類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