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目的:
為使市民體驗智慧節能生活及增加對智慧微電網的認知,將透過示範場域的建立,帶動更多社區居民響應智慧節電的意願。由臺中市政府主辦,台灣經濟研究院執行之「109年臺中市智慧節能社區標竿廠商遴選」,藉由遴選廠商之方式協助獲選之示範場域導入「節能、儲能、創能」等系統模組,使其有效運用能源管理系統、儲能系統、燃料電池發電系統、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等各類系統模組,提升社區供電穩定度及改善供電品質,並透過能源管理系統引導民眾調整用電習慣。
貳、申請資格:
申請單位得以合作聯盟方式提出申請,申請公司應符合下列資格規定。
一、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
二、實際營業內容應與太陽光電、儲能電池或能源管理系統等相關元件系統設置有關,且可提供最近3年內營業實績證明文件。
三、更多相關申請辦法請參閱下方附件。
參、申請期間:
申請送件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月15日(五)止。
肆、收件位置:
(一) 於申請期限內(110年1月15日)將申請應備文件親自送件或郵寄至本案執行單位「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一所」(10461臺北市德惠街16-8號7樓,曾毓雯小姐收,02-25865000分機831) 。
(二) 申請資料以郵寄方式送交者,收件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伍、諮詢窗口:
執行單位:台灣經濟研究院
02-25865000分機525(毛小姐)、831(曾小姐)
d34085@tier.org.tw;d30348@tier.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