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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臺中市弱勢家庭能源關懷計畫

115年臺中市弱勢家庭能源關懷計畫
一、計畫目的
為擴大節電效益並兼顧社會福利服務,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特訂定「弱勢家庭能源關懷計畫」,協助弱勢家庭進行老舊燈具、用電設備或冷氣機清洗,並進行用電健檢與輔導,以增進本市弱勢家庭之用電效率,共同投入節電行動行列。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二)執行單位:鉅舵顧問有限公司。
三、計畫內容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10月16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二)關懷名額:
1. 至多輔導100處,每處以申請一案為限。
2. 按報名順序審核,若經審核有資格不符、資料不全等情形,將依報名順序遞補,至關懷名額額滿為止。
(三)關懷對象:以家庭為單位,申請資格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經主管機關核定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獲兒少生活扶助,或其家庭成員領有身心障礙、重大傷病證明之家庭。
2. 收入不穩定、高齡獨居、單親扶養、家庭成員生活自理能力不足或遭逢重大變故,並經里長、社福機構(含社工)、各級學校(含班級導師)、庇護工場或相關權責單位出具「弱勢家庭證明函」(附件三)之家庭。
(四)關懷項目:每處限申請下列關懷項目之一。
1. 燈具汰換:汰換室內照明為LED燈具,型式以2尺、4尺、單管及雙管為主。每處最多汰換4組燈具,總數不超過10支燈管(泡)。如燈座老舊無法換成LED燈,將一併更換為山型燈座;若為輕鋼架或特殊型式,最多得更換2組燈具。
2. 電熱水瓶汰換:將老舊電熱水瓶更換為一級能效電熱水瓶,每處最多申請汰換1支;申請本項者需有舊設備,始得領取新設備。
3. 電風扇汰換:將老舊電風扇更換為直流變頻電風扇,每處最多申請汰換3支;申請本項者需有舊設備,始得領取新設備。
4. 室內外機冷氣機清洗:針對空調設備,如窗型冷氣機、分離式冷氣機(含吊隱式、壁掛式)室進行清洗保養,含清洗前空調功能測試、冷氣拆卸及清洗鰭片、清洗後測試驗收等,每處以申請2臺為限。
四、申請檢具文件
(一)資格文件:請依申請者符合之資格條件,提供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1.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影本
2. 特殊境遇家庭身分核定公文或證明書影本
3. 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核定公文影本
4.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5. 重大傷病核定通知書影本
6. 經本計畫認可單位簽章出具之「弱勢家庭證明函」(附件三)
(二)申請文件
1. 計畫申請表(附件一)
2. 計畫同意切結書(附件二)
五、申請方式
本計畫由執行單位收受申請案件,依受理時間序辦理審查,申請者應提供完整申請文件。申請資料請透過以下方式之一提送:
(一)線上申請:請透過Google表單(https://reurl.cc/QNdOYq)或掃描QR code(圖 1),填寫申請資料、上傳資格文件及計畫同意切結書(附件二,得掃描或拍攝清晰照片上傳),即可完成申請,申請日期以Google表單紀錄之時間為準。
(二)紙本申請:提交資格文件、計畫申請表(附件一)及計畫同意切結書(附件二),郵寄或親送至執行單位(鉅舵顧問有限公司,404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48之5號),外封請註記「115年臺中市弱勢家庭能源關懷計畫申請」。
六、審查作業與能源關懷流程
(一)書面審查:申請案件依收件先後順序由執行單位隨到隨審,送件資料不全者或缺漏,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當該案有填寫聯絡電子信箱時)通知申請者重新提送申請。上述退件之紙本申請文件,申請者應自行領回,待領期限為一個月,未領回者將統一銷毀。
(二)現場能源關懷:通過書面審查之申請案,執行單位即派員至現場能源關懷,進行設備改善項目盤點、紀錄施作前設備狀況及用電健檢。
(三)設備改善服務:依現場能源關懷紀錄,經執行單位確認無誤,申請者應依執行單位要求簽署「妥善回收證明」(附件四,申請電熱水瓶或電風扇汰換者應簽署)後,由執行單位進行設備改善,並記錄能源關懷及改善成果。
(四)上述各作業流程,申請者配合不得規避防礙或拒絕,如申請者無法配合現場能源關懷、設備改善、相關文件簽署或經查核與申請表所載不符者,將退回申請案件。
七、申請規範
(一)本計畫各關懷項目皆依執行單位提供之型號為準,申請者不得指定廠牌或型號,並將由執行單位負責汰換或購置,請勿自行更換。
(二)電源、線路等設備不屬本計畫服務範疇,於現勘時發現不通電等問題,取消該設置燈具地點關懷服務。
(三)關懷地址限位於臺中市轄內。
(四)申請者提出之申請文件,如有資格不符、資料不完整、造假或無法聯絡等情況,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資格。
(五)主辦單位保有修改及終止本計畫之權利,如有變更以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網站或FB粉絲專頁「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最新公告為準。
八、申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取消資格
(一)申請者資格不符(如:設備安裝地址或用電戶非本市等)。
(二)申請文件有變造或虛偽不實之情事者。
(三)未配合執行單位辦理現場能源關懷者。
九、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本計畫申請表格、其規定應填列事項及檢附文件,均為關懷申請要件之一,申請者應切實遵守;如經查得申請者有違反本計畫規定事項或有偽造不實資料、逕行轉賣或退換關懷品項,由申請者負擔所有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得撤銷關懷項目並追回已裝設之設備,申請者另需負擔拆裝費用,並終止其參加本計畫資格。
(二)為辦理本計畫關懷事項,於必要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及使用申請者相關資料,並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營業秘密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三)申請者應配合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審核之需求進行相關資料補件。
(四)申請者同意主辦單位得於推廣節能減碳宣導或其他非營利目的之各式文宣、網站及各類宣導展覽場合使用相關資料;並同意主辦單位後續追蹤用電情形。
(五)申請本計畫即視同已同意上述條款。
十、計畫諮詢方式
若有任何申請事宜之疑問,請洽詢執行單位:
1. 諮詢窗口:鉅舵顧問有限公司 陳小姐
2. 連絡電話:04-23711317 分機213
3. 電子信箱:winnie@arknow.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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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8-07
  • 發布日期: 2026-08-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點閱次數: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