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用戶如何申請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
A:
用戶於申裝自來水並完工後,可備齊以下資料向當地區公所遞件(申請書及詳細規定請參閱經發局網站http://www.economic.taichung.gov.tw/上方便民服務-獎勵及補助專區-經濟部水利署110年度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計畫),區公所將進行初審後送經濟發展局複審,符合規定後撥付補助款:
1.申請書。2.申請人及受款人身分證明(影本)。3.非商業用之建築物相關證明文件(影本)。4.自來水事業用戶新設給水裝置及繳費證明(接水完成日期於104年7月29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5.帳戶資料影本(請優先提供臺灣銀行帳戶)。6.其他(切結書、匯款同意書、房屋稅課稅明細表、代理人委託書、六個月內水質檢測報告、自來水事業繳款通知單、(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補助款撥付自來水事業同意書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