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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號證明、抄錄及查閱資料要帶什麼文件?應繳規費若干?

Q:商號證明、抄錄及查閱資料要帶什麼文件?應繳規費若干?
A:商號負責人本人、合夥人、利害關係人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或法律關係文件至本府新市政服務中心或陽明聯合服務中心商業登記櫃檯申辦商業證明、抄錄及查閱(委託他人辦理者須附委託書);或填具證明、抄錄及查閱申請書檢附前述證明文件郵寄辦理(40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商業科收),每份新臺幣十元,如申請提供郵寄服務者,應另繳納規費新臺幣四十元。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2-29
  • 發布日期: 2015-06-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點閱次數: 4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