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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號如何申請商號名稱預查,可否以傳真或電話辦理?

Q:商號如何申請商號名稱預查,可否以傳真或電話辦理?
A:商號名稱預查無法以傳真或電話辦理,因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審核準則第2條規定:「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於設立或變更登記前,應由申請人備具申請表,向商業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預查商號名稱預查」,民眾可請攜帶負責人印章,至本府新市政服務中心或陽明服務中心商業登記櫃檯,填寫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登記預查申請書辦理或以郵寄申請。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7-11
  • 發布日期: 2015-06-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點閱次數: 2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