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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含分公司)所在地之登記【設立登記或所在地變更登記】另應加附之文件為何?

Q:公司(含分公司)所在地之登記【設立登記或所在地變更登記】另應加附之文件為何?
A:除原應備文件外,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影本(應載明同意提供使用之公司名稱,或檢附租賃契約書影本,建物為公司所自有者免附)及最近一期房屋稅單影本(或所有權狀影本、建物謄本、稅籍證明文件)。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7-11
  • 發布日期: 2015-06-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點閱次數: 2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