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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股份有限公司,要辦理印鑑變更登記,需準備什麼文件?

Q:有限、股份有限公司,要辦理印鑑變更登記,需準備什麼文件?
A:公司(或負責人)印章遺失,申請人無需登報聲明作廢,僅須由代表公司負責人(或負責人)切結聲明,備妥申請書、印鑑遺失切結書(或新舊印鑑對照表)及登記表一式2份,即可申請辦理公司(或負責人)印鑑變更報備(免規費)。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7-11
  • 發布日期: 2015-06-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點閱次數: 13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