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從事哪些商業行為需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A:依據「臺中市公共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規定,經營業務場所屬該自治條例第3條及附表所列之公共營業場所者,應依第5條規定投保,相關資訊可至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查詢(http://210.69.115.31/GLRSout/LawContent.aspx?id=GL001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