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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甲蔣公路觀光夜市攤販集中區」申請辦理攤販集中區範圍位置及營業時段變更公告

依據:臺中市攤販集中區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15條第1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申請單位:大甲蔣公路觀光夜市攤販集中區管理委員會。

二、營業範圍:

(一)蔣公路段(順天路至信義路)。

(二)順天路與蔣公路交界處之大甲鎮瀾宮及其周邊區域前方道路範圍(下稱廟前區域)。

三、營業時段:

(一)夜市區域:每日12時至次日凌晨0時。

(二)廟前區域:每日8時至20時。

四、攤位數量:

(一)夜市區域:82攤。

(二)廟前區域:25攤。

五、申請書、攤販集中區範圍位置圖及攤位配置圖如附件。

六、公告期間:自115821日起至115919日止,共計30日。

七、如對於公告內容有異議者,得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方式及異議內容,親送或以郵寄方式向本局提出,以供審查小組參考審議。

(一)收件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99號惠中樓5樓(本局市場管理科)。

(二)聯絡電話:04-2228911131546,陳先生。

(三)傳真電話:04-22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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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8-19
  • 發布日期: 2026-08-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點閱次數: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