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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流管制規劃書經本府水利局於110年10月21日同意核定、用水計畫經中區水資源局111年12月6日原則同意、農地變更使用說明書經本府農業局111年12月16日同意辦理。
(2)計畫面積約50公頃,自109年起持續辦理溝通、整合作業,針對本府地政局建議意願調查應提高問卷回收率至少達六成及同意比率至少達七成部分,本局已辦理3次意願調查作業,截至115年2月底,問卷回收率約39%,回收問卷同意比率約44%,將持續拜會在地代表進行請益及協同在地里長與土地所有權人溝通,持續溝通、協調,以提升問卷回收率及同意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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