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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或熱能及用水量變更

 


應備書件


注意事項


表格


範例


1.工廠變更登記申請書


各項申請書件之紙張大小,以A4尺寸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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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


2.土地分區使用證明(正本)


非都市土地免附。


 


 


3.土地登記簿謄本


得免附,如認有必要得通知檢附。


 


 


4.變更電力容量、熱能,應檢附變更前、後之主要機器設備表及配置圖

 

 


 


5.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得免附,如認有必要得通知檢附。


 


 


6.環保機構出具證明文件


 


 


 


7.自來水公司水費收據影本


工廠用水係使用自來水時,須檢附自來水公司水費收據影本。


 


 


8.已開發工業區納管連接證明文件


已開發工業區「幼獅工業區、關連工業區、大里工業區、豐洲科技工業園區、臺中工業區、臺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案件及有設廠標準之案件,應增加1份申請書件。


 


 


9.製造流程圖


申請從事較高風險之產業類別17(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18(化學材料製造業)19(化學製品製造業)之工廠登記及變更登記(變更生產設備使用容量或主要產品)應檢附「製造流程圖」(含原料、設備、產品及可能涉及達管制量之危險物品等),及申請書件應增加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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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


10.工廠登記證正本、聲明作廢報紙或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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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


11.委託書


如非工廠負責人親自辦理,均應檢附委託書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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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


備註:


1.檢附影本均應附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工廠及工廠負責人印章。


2.申請事項應檢附工廠登記證正本,如遺失者應以聲明作廢報紙或切結書替代。


3.工廠登記及變更登記收費標準:登記規費5,000元、變更登記規費3,000元。


以郵政匯票檢附,抬頭為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5-07
  • 發布日期: 2021-05-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業科
  • 點閱次數: 3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