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作業要點」內容簡述:
經濟部為鼓勵民眾汰換老舊住宅家電產品並購置高效率節能產品,協助產業轉型發展及促進節能減碳綠色消費,訂定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作業要點。
二、補助之節能產品,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冷氣機:
依經濟部公告之「無風管空氣調節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經核准登錄之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為一級之產品。
(二)電冰箱:
依經濟部公告之「電冰箱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經核准登錄之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為一級之產品。
補助產品均以新品為限,其產品廠牌、型號載明於能源局「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管理系統」網站(https://ranking.energylabel.org.tw)。
三、補助對象:
為於補助購買期間內購置補助產品並汰換舊產品之自然人;購置之補助產品應安裝使用於用電種類為表燈非營業用之住宅用戶。
四、補助購買期間及申請補助期間:
由經濟部於辦理補助年度另行公告之。當年度公告之補助購買期間屆滿前,如補助經費即將用罄,經濟部得公告終止補助及提前截止受理申請補助。
五、補助金額:
每一補助產品之補助金額為新臺幣三千元整。
補助產品為分離式冷氣機者,其補助產品數量按室外機臺數認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