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4)日公告「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視聽歌唱」、「錄影節目帶播映」、「桌遊、麻將休閒館」等五則營業場所防疫指引。除共同規範外,在環境及機檯清消、通風、飲食等方面均有個別規範,希望業者及消費者均能積極主動配合遵守。
經濟部公告防疫指引重點如下:
1.共同規範:
(1)預約制、實聯制、量體溫、全程戴口罩、人流控管。不得有陪侍服務行為。
(2)從業人員應6成以上已施打至少1劑疫苗且滿14天,落實健康管理。
2.電子遊戲場所及資訊休閒場所(如網咖等):
(1)1人1機,全程戴口罩,於機台遊戲時禁止飲食。
(2)場所內須裝設攝影監視設備,必要時提供錄影資料供查核。
(3)每日2次執行環境及機檯清消,顧客把玩離開後立即消毒機檯,並間隔至少15分鐘始得提供下一組顧客使用。
3.視聽歌唱場所(自助式KTV及電話亭KTV)
(1)除飲水(含飲料)外,全程戴口罩(包括使用麥克風時)。
(2)維持場所良好通風,每2小時進行換氣。每組顧客消費完畢,應清消包廂環境設備,距下一組顧客使用至少隔30分鐘。
(3)營業前應向地方政府申請復業。
相關指引可至經濟部商業司網站以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