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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餐飲內用管理問答

Q1:餐飲場所內用有人數限制嗎?如何計算室內容留人數?

A1-1:臺中市餐廳、婚宴場所均應遵守室內50 人、室外 100 人上限之規定,可以隔間方式符合上述人數限制,視場所面積大小,不限於一個隔間,例如:2個隔間,各自符合50人數限制(上述人數之限制,不包含餐飲從業人員)。

A1-2:餐飲場所扣除前、後台區域,應淨服務面積計算容留上限,維持每人室內2.25平方公尺社交距離,例如:須有34坪淨面積(2.25*50*0.303),方可容納50人

Q2:室內隔間材質或高度有無規範?

A2-1:室內隔間材質於符合相關法規如消防法,由業者自行評估增設。

A2-2:為能有效達到人流管制,室內隔間應自屋頂最高處向下延伸至地面。

Q3:各式餐廳擺設不同,如何維持人與人之間社交距離?

A3-1:不同桌顧客間應保持1.5公尺以上間距。

A3-2:同桌顧客應採梅花式安排座位或使用隔板,擇一使用,以10人桌為例,得採5人梅花座或隔板10人座方式營業。

Q4:餐桌隔板材質?

A4:只要能有效阻隔飛沫傳播,得以任何安全材質設置。

Q5:可否共鍋或自助餐等類似共同餐飲行為?

A5:不得共鍋,也不得自取,應優先使用個人套餐,如使用合菜,建議由專人分菜。

Q6:服務人員是否一定要帶面罩?

A6:餐飲業外場人員一定要佩戴口罩,視需求,自行評估佩戴面罩。

Q7:百貨美食街之共同用餐區及餐廳,應如何遵守防疫規範?

A7:百貨美食街之共同用餐區,人潮容易聚集,因此加強防疫措施,需採梅花座間隔方式,同時設置隔板,桌與桌之間保持1.5公尺安全防疫距離。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8-04
  • 發布日期: 2021-07-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點閱次數: 6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