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近日接獲管委會反應業者假借市府委託辦理名義,至本市立案合法之公寓大廈進行地下室停車場燈具汰換補助之推銷,並宣稱只要預繳施工費,俟補助款撥款後,即退還所有費用,社區可以免自籌款更換地下室停車場燈具,市府經發局表示與現行補助規定不符。
經發局進一步表示,本市自開放集合式住宅地下室停車場汰換感應式LED燈具,補助金額為每具800元,最高不超過總補助金額1/2,申請亦需自籌1/2之費用,重申澄清市府從未委託廠商到各管委會推銷節能燈具,在舉辦多次的申辦法令說明會,皆要求申辦單位一定要提出申請文件,並明確載明各項申請數量,如有不實申請補助情事,除依法追繳補助金外,也將依法究辦,希望各公寓大廈管委會要注意,不要誤信謠言申辦相關補助,如有任何疑慮,請來電04-22289111轉分機31418林小姐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