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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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時間: 日班自08時00分至17時00分。 2.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3.核薪方式: 月薪 (約新臺幣37,800元)。 4.僱用期限: 定期契約 ,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其他: 1.文筆流暢,具基本公文書寫作業之能力。 2.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能配合業務共同者。 甄選方式: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學、經歷等證明文件。 第二階段: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局將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以電話通知。 面試範圍:工廠管理輔導法第四章之一未登記工廠與特定工廠管理及輔導、特定工廠登記辦法、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 補充事項:相關履歷及報名文件,如經本局事後查證有虛偽情事者,取消錄取進用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