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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SBIR與臺中市地方型SBIR有何不同?

Q:經濟部SBIR與臺中市地方型SBIR有何不同?
A:
1.補助款上限不同:
(1)臺中市地方型SBIR
[個別申請]補助上限新臺幣100萬元。
[聯合申請]補助上限新臺幣200萬元(每家上限為100萬元)。
(2)經濟部SBIR依申請階段各「先期研究/先期規劃(Phase 1)」(個別申請100萬元、研發聯盟500萬元)、「研究開發/細部計畫(Phase 2)」(個別申請1,000萬元、研發聯盟5000萬元)、「加值應用(Phase2+)」 (個別申請500萬元、研發聯盟2500萬元)而不同。
2.業者登記限制不同:
(1)臺中市地方型SBIR申請僅限登記在臺中市業者為主。
(2)經濟部SBIR申請無公司登記地限制。
3.提案收件時間及審查方式:
(1)臺中市地方型SBIR係收件時間以每年度計畫公告為準並梯次審查。
(2)經濟部SBIR隨送隨審並個案獨立審查。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1-31
  • 發布日期: 2021-12-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點閱次數: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