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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公司登記後,約多久可領取核准函?

Q:辦理公司登記後,約多久可領取核准函?
A:
1.設立登記、解散、延展、停業、復業、門牌整編、停復業、印鑑變更等登記,處理期限及領件時間:1日。本項設立登記、解散、停復業、印鑑變更登記案件,係指以郵寄、線上申辦。2.變更組織、名稱、所營事業、經理人、遷址、改選董監事等變更登記及分公司設立、變更、撤銷登記申請案,處理期限及領件時間:2日。3.合併、分割、增減資實收資本額變更登記、分割新設登記、合併解散登記,處理期限及領件時間:3日。4.公司各種影印、證明、抄錄採現場隨到隨發。(惟需另調卷者,須視調卷時間辦理,以不超過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公告期間5日為原則)。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2-29
  • 發布日期: 2015-06-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點閱次數: 5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