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以下簡稱本局)依經濟部「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辦理所轄服務業、學校與機關,汰換老舊空調系統補助作業,期能透過補助資源落實設備汰換管理,提昇全市能源使用效率及降低用電量之目的,特定本計畫。(註:旨揭之服務業請參考"主計總處"現行行業標準分類G大類至S大類所示之行業。)
二、108年7月8日開始受理申請至補助款將用罄為止,本局將視實際執行情況終止補助;本計畫以本局為執行機關,相關補助之受理、撥款、查驗及相關事項,本局得委託專業圑隊辦理;本計畫實施、修正等,公告於本局網站。
三、對本補助計畫有任何疑問,請逕洽04-22289111分機31418 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