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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12(租賃招標公告)(1101012C01)110年臺中市「綠能屋頂全民參與」區域營運商遴選案

主旨:公告「110年臺中市「綠能屋頂全民參與」區域營運商遴選案」,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經濟部辦理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推動計畫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0年11月2日上午9時30分整假本局502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5樓)開標。

二、投標方式及截止投標期間: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110年11月1日(星期一)止,於上午8時至下午5時止,至本局網站下載投標文件並於110月11月1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以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秘書室(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5樓)。

三、投標資格:

(一)投標廠商應為於我國依法登記有案之(股份)有限公司,且其營業項目登記應具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或發電業(D101011)至少一項。

(二)投標廠商實收資本額應達新臺幣3,000萬元整以上。

(三)投標廠商或其關係企業(依公司法第369條之1之規定)現於國內或國外已完工併聯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實績,其再生能源躉購契約書頁面影本所載之設置容量實績累計應達5,000瓩以上,若為關係企業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四)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五)外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土地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及第二十四條之限制。

(六)大陸地區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九條之限制。

(七)投標廠商於開標前與本局有法律糾紛,或承辦市府其他業務有拖欠應由投標廠商支付費用之情事者,或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期限未滿者,其投標無效。

 

四、本公告未刊登事項,悉依區域營運商遴選案招標公告、區域開發案權利契約書規定辦理。

五、本案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用事業科林聖揚,電話:04-22289111分機3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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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10-12
  • 發布日期: 2021-10-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點閱次數: 1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