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已於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完成公司登記設立或變更是否仍需至臺中市政府辦理?A:依公司法相關規定備妥應附文件而至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完成設立或變更登記,除另有變更登記事項外,免至台中市政府再重覆辦理公司登記設立及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