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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統一為公有市場辦理意外險投保 助攤商爭取更有利保費

公有零售市場依法每年皆應自行投保公共意外險,為減輕攤商負擔,台中市政府邀集各市場自治會協調,原本由各市場自行投保,同意改由市府統一招標,再由各市場自由決定投保。由於105年新北市八仙塵暴後,各保險公司紛紛調漲保費,攤商負擔也隨之提高,但經發局仍持續透過訪價、協調,爭取最有利條件。今年以158萬多元最低標決標,低於去年的167萬元,市府更協助分擔火險。目前各市場自治會自行詢問的保費均高於市府統一招標價格,因此均以團體議價方式投保。未來市府會持續注意保險市場狀況,協助攤商以最有利條件投保。

針對市議員黃馨慧關切公有零售市場公共意外險投保費用高低情形,經發局表示,依據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7條規定,市場自治組織或市場管理委員會應自行為營業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但市府為減輕攤商保費負擔,協助各自治會辦理統一招標,再由自治會自行分攤保費。此統一投保模式採自願制,各市場自治會經評估自行投保價格後,目前均同意由市府統一招標,以團體議價爭取低保費。

經發局進一步說明,104年「台中市公有市場商業火災及公共意外保險」的預算金額為99萬1680元,廠商以66萬5103元得標,為攤商爭取最低價格;但105年發生新北市八仙塵暴事件,各保險公司紛紛調漲保費,導致保費負擔更重。市府基於保險市場價格,提高預算金額至150萬元,但得標廠商仍以66萬7140元決標,暫時舒緩保費上漲壓力。

不過,由於產物保險公司投標前皆會評估相關風險成本,尤其八仙意外事件的影響層面大,各公司重新檢視風險後,進一步調高保費。因此,經發局經過詢價掌握市場情況後,106年市場公共意外責任險預算數提高為243萬,最後以167萬元決標。

107年度經發局原本編列預算200萬,經向保險公會及各保險公司詢價後,有5家公司報價,分別介於255萬至170萬間,整體考量後以180萬預算發包,經6家公司投標,由和泰產物保險公司台中分公司以158萬多元最低標決標(商業火災保險約36萬,公共意外險約122萬),相較去年下降4.8%,並由市府負擔火災保險部分,攤商僅需負擔公共意外險部分,符合市場行情,也為攤商減輕負擔。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李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1502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7-11
  • 發布日期: 2018-04-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點閱次數: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