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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臺中市政府青年創業及中小企業貸款」所申請的貸款可不可以用來償還向其他金融機構所借的貸款?

Q:辦理「臺中市政府青年創業及中小企業貸款」所申請的貸款可不可以用來償還向其他金融機構所借的貸款?
A:本貸款用途以購置(建)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等資本支出、營運週轉金或創業準備金等為限,不得用來償還向其他金融機構所借的貸款。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12-23
  • 發布日期: 2021-12-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點閱次數: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