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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受理產業園區開發申請設置作業

一、業務說明:
為臺中市轄內公民事業或興辦事業人(以下簡稱申請人),依據產業創新條例暨相關規定,於本市勘選合適區位辦理產業園區開發,本府將依前開條例受理及辦理相關行政作業,積極輔導申請人並給予適當之行政協助,以協助申請人完成產業園區設置等相關事宜。
二、相關法規:
產業創新條例暨相關子法、都市計畫相關法令、非都市土地相關法令、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法令及土地徵收條例暨其施行細則。
三、相關附件:
(一)本府受理公、民營事業或興辦事業人(以下簡稱申請人)依據產業創新條例提出申請設置產業園區之申請作業流程圖。
(二)申請人須檢附相關文件洽本府經濟發展局辦理勘選土地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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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1-30
  • 發布日期: 2019-09-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業科
  • 點閱次數: 14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