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評選(評審)委員公開表因涉及委員個人資料,切勿做為發文之附件,避免洩漏個資,觸犯刑法第132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8條(公務機關之損害賠償責任)。 二、自108年7月1日起,需登載評選委員之學經歷資料,並對外公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6月24日工程企字第1080100510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