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我是住戶,對於住家附近計畫設置攤販集中區,請問我應如何表達反對設置的意見?A:攤販集中區提出申請設置後,市府經發局會於設置地點及所在地里辦公處公告30日以上,民眾如有相關意見表達,得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市府經發局提出,所有民眾的訴求,審查小組都會納入參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