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辦理「臺中市政府青年創業及中小企業貸款」所申請的貸款可不可以用來償還向其他金融機構所借的貸款?A:本貸款用途以購置(建)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等資本支出、營運週轉金或創業準備金等為限,不得用來償還向其他金融機構所借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