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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查更正馬上辦

服務項目說明表

申請前提條件:經核准保留且尚在保留期限內之預查案件,方可辦理預查馬上辦;若已完成商業登記,則不在辦理範圍。

申請原則:

  1. 每件預查案申請更正【馬上辦】以一次為限。
  2. 一次馬上辦可同時申請多個項目,如:同時辦理保留期限延期與商業所營事業的增加。

一、服務項目


二、檢附文件


(一)申請人欄部份


1.申請人姓名誤繕或漏繕,而身分證字號正確者


a.核准預查表正本


b.現場提示申請人身分證正本核對。


2.申請人身分證字號誤繕或漏繕,而姓名正確者


3.申請人戶籍地址或商業地址變更


4.申請人變更(限三親等以內血親或配偶;變更時須檢附雙方身分證影本)


a.馬上辦申請書


b.核准預查表正本


c.現場提示申請人身分證正本核對。


(二)商業名稱更正


繁簡體及數字大小寫字樣(如:台     臺


、捌     八)


a.馬上辦申請書


b.核准預查表正本


c.現場提示申請人身分證正本核對。


(三)所營事業欄部份


1.商業所營事業明顯漏繕或誤繕,而不影響所營事業內容者。


a.馬上辦申請書


b.核准預查表正本


c.現場提示申請人身分證正本核對。


2.刪除已核准保留之所營事業項目。而不影響商業名稱標明之業務種類。


3.已核准保留之預查表,擬再增加「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之概括條款或五項以內之營業項目。


(四)預查表遺失


已核准保留預查表不慎遺失,可補發原預查編號之預查表,毋庸再重新申請預查。


現場提示申請人身分證正本核對補發。


(五)延長保留期限


經核准保留預查期間為2個月,若於未完成商業登記程序者,於保留期限屆滿前得申請延展保留1個月以一次為限。


電話或現場確認申請人身分證資料辦理。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9-06
  • 發布日期: 2022-12-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商登記科
  • 點閱次數: 12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