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目標: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經濟營運紓困及振興產業發展,補助本市受疫情影響之產業,鼓勵於本市辦理員工內部教育訓練,或鼓勵員工參加專業課程,提高人才培養並強化產業競爭力。
二、補助對象:本市受疫情影響之經濟事務組織、工商團體及協會,包括依法並經主管機關合法登記之同業公會、公司行號,依本市商店街區管理輔導自治條例核准設立管理委員會及臺中縣政府輔導之既有商圈所成立之民間團體,依規定取得營業許可之攤販集中區管理委員會等,且應為提案計畫之執行單位。
三、本案於109年4月28日公告第二次修正版計畫。
四、相關計畫:109年度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振興產業人才培訓補助計畫,自109年3月6日起至109年6月5日止或額滿為止(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公告受理申請。
五、聯絡方式:吳小姐(04)22289111#3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