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其他資訊 > 相關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降低疫情衝擊 中市社會住宅承租戶可延後繳租

降低疫情衝擊   中市社會住宅承租戶可延後繳租
降低疫情衝擊 中市社會住宅承租戶可延後繳租

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台中市政府住宅處針對社會住宅承租戶,提出租金延後繳納方案,最長可申請延後繳納4個月份租金,並免除依合約應計收的違約金。此外,考量各產業因疫情產生的衝擊時間點不同,申請租金延後繳納月份可追溯至年初,讓承租戶有充裕的財務運用彈性空間。

住宅處指出,依雙方簽訂租賃契約規定,承租戶逾期未繳納,應按日計收違約金。為協助因疫情導致資金調度困難、暫時無法如期繳納租金的承租戶,特別辦理延後繳租方案,以紓解承租戶經濟壓力或面臨依契約須搬離的困境。承租戶即日起可索取申請書,以郵寄或親送至住宅處受理。

住宅處也強調,為同時保障遞補戶承租權益,若承租戶延後繳納租金期過後仍無法繳納租金者,仍將依契約規定解約,由遞補戶依序遞補。由於社會住宅仍須考量財務自償性問題,紓困方案主要解決承租者燃眉之急,期望承租戶能體諒配合。

(4/12*15)*都市發展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陳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9993、6999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發布日期: 2020-04-12
  • 點閱次數: 2615